孙杨,一锤子,2个亿!

2023-05-25 00:30:02 来源:冠军动态
孙杨,一锤子,2个亿!: 1

孙杨被禁赛八年,即日起生效。

2月28日,国际体育仲裁法庭(CAS)公布了“世界反兴奋剂机构(WADA)诉孙杨和国际泳联(FINA)案听证会”的裁决书。

这意味着孙杨将无缘东京奥运会。

这对孙杨打击巨大!

不光职业生涯提前终结!

还有高达2个亿的损失。

据ESPN数据,孙杨2019年代言费246万美元,折合人民币近2000万元。这不过只是一个体育小年的代言收入。

但,今年有东京奥运会,是个大年。比照2016年里约奥运会时的情况,今年孙杨应该能拿到至少10~15个品牌代言,预计代言费都在1000万以上,也就是说,至少是1个亿没了。

孙杨已29岁,这将是他的奥运末班车。鉴于其巨大影响力,在全球社交媒体上有3000万粉丝,孙杨还会有一些长期代言。保守估计,这些长期持续的代言合同总价值也会超过1个亿

现在八年禁赛,还会有商家找他代言吗?未到期的合同也要加速终止吧?这样一来,孙杨的这些代言合同也就烟消云散。

谁能想到2018年9月4日晚上的一锤子,竟然砸掉2个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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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上罕见的公开听证,12小时的审理,542天的等待,换来的却是八年禁赛的结局。

有人震惊,愤怒,不能理解;有人遗憾,惋惜,难以接受,就连曾经数次诋毁孙杨的澳洲记者也直言,“巨星如此陨落,还是不禁感到难过。”

中国男子游泳在世界大赛上共获得18枚金牌,孙杨独揽14枚。在原本被欧美人统治的游泳项目上,黄皮肤的孙杨是个破局者。

在原本被欧美人统治的游泳项目上,黄皮肤的孙杨是个破局者,但破局的人,并不能破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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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仲裁的核心焦点,并不在于孙杨是否服用兴奋剂,WADA对孙杨的兴奋剂违规指控是“干扰兴奋剂检测程序”和/或“拒绝提供样本”。而孙杨方则认为检测官的资质以及出具检测文件的流程有问题。其实最黑色幽默的是:WADA依据的是法律文件,孙杨方面主张的是建议指南,你这能胜诉才是滑天下之大稽。有关孙杨这次的争议,从2018年9月4日晚上的飞检;到泳联维护孙杨的一个警告;再到2019年11月15日,世界反兴奋剂组织(WADA)向国际体育仲裁院(CAS)诉孙杨与国际泳联(FINA)一案(CAS 2019/A/6148)在瑞士蒙特勒的公开听证会(史上第二次)。

可以提炼出以下要点:

1、孙杨被禁赛的原因是:“干扰兴奋剂检测程序”,不是他有没有服用违禁药品。

2、WADA制定了《国际检测与调查标准》(ISTI),这个标准是规则的基础。

3、在ISTI里,规定了“采样人员”作为一个整体,需要出具授权文件,并且规定主检官需出具补充身份证明文件。但是对血检官和尿检官并未提出额外的身份证明文件要求。

4、孙杨方认为,根据另一份文件《ISTI血样采集指南》,每个检测员都要出示身份授权。

5、WADA请出了ISTI标准的编撰人员,证明《ISTI血样采集指南》其实是对“最佳实践“的建议,而非与ISTI具备同等效力的强制规定。

6、孙杨作为国际顶尖运动员,接受过多达一百八十次兴奋剂检测程序,其中六十次由IDTM通过出具和本案无异的授权文件执行,但孙杨却仅在这一次,对该格式授权文件提出质疑。孙杨方无法合理回复

7、如果运动员确实对检测人员的资质有疑问,FINA和WADA观点一致:运动员始终应该配合采样和检测,如有疑虑,可在配合取样的同时发表异议。规则既然制定了,运动员应该配合规则,否则,其他运动员也将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检测。

8、WADA在结案陈词中强调,当阻止检测人员带走已抽取血液这一事实发生时,就已经违反了《世界反兴奋剂条例(2015版)》第2.5条,即“干扰兴奋剂检测程序”(Tampering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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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很多人的解读都错了,因为仲裁是一审终局,这就是终审裁决。无论体育仲裁,还是商事仲裁,都是一审终局,这是国际通例。

也就是,孙杨输了,这是定案

虽然还有上诉的机会,但翻盘的希望很渺茫。到瑞士法院申请推翻仲裁裁决的概率几乎是零

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每年有600多个案件,历史上几乎每年都会有上诉瑞士联邦高法的案件,但成功率非常低,只有千分之几。

所谓继续把官司打到瑞士最高法院,那个不叫上诉,也不是二审;那个是申诉,请求仲裁庭所在地的法院启动司法审查,撤销裁决

很多人奇怪为什么瑞士法院能管辖全世界的体育纠纷?它是不管的,它管的是本地的仲裁庭。因为现代法治社会有一条基本原则,叫“司法最终解决”。也就是,法治社会的任何纠纷,当事人都应当有权寻求一次司法救济。法院是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火墙。

仲裁虽然是一审终局,但当事人不服时,可以到当地法院申请最后的救济。因为CAS设在瑞士,所以起诉地只能选在瑞士最高法院。

到这个法院起诉,其实诉的不是原告WADA,而是仲裁庭CAS。

法院对仲裁庭结论的推翻,仅限于仲裁程序本身存在重大瑕疵。一般来说,你必须证明:仲裁庭对案件没有管辖权,越权管辖;仲裁程序对当事人严重不公,剥夺了当事人程序上的基本权利;仲裁员贪污受贿,枉法裁判。

只有找出这些程序上的实锤硬伤,才能让法院的法官推翻CAS的仲裁结果。而案件本身的是非曲直,法院是不审的,也没有能力审,尊重专家意见。

从历史数据看,到当地法院推翻仲裁庭裁决的案例,胜诉概率比中彩票还难,除非你能在15天内找到上述证据。

所以到瑞士法院翻盘的机会基本是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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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杨抵抗的不是一次尿检,而是整个制度

退一步考虑,如果当时孙杨觉得尿检程序有问题,采用一种没有那么激烈的做法,配合检查,提供样本,而后在制度允许的规则范围内提起抗议或者诉讼,他的境况就不至于像今天这样被动

CAS曾经为白俄罗斯链球运动员Vadim Devyatovskiy平反,当时他也对检测官提出了质疑,但是他将样本交给了检测机构,随后在样本被检测出阳性的不利情况下,CAS仍然裁定检测方程序有误。

在重罚孙杨之前,CAS也曾为另一位中国运动员佟文平反。2011年2月23日,CAS以国际柔道联合会(IJF)对佟文B瓶尿样检测程序违规为由,作出裁决,具体是因为IJF在佟文和她的代理人均未在场的情况下打开B瓶进行了检测;随后,国际柔联取消了对佟文禁赛两年,并没收2009年世锦赛金牌的处罚决定,并恢复了佟文的参赛资格。

毕竟,假设仲裁庭裁定IDTM公司的资质文件不足导致本案的检测无效,将导致所有使用同样资质文件的兴奋剂检测程序都无效,那将打开成百上千基于同样理由向CAS上诉的阀门。

所以WADA一方坚持,(如果仲裁庭赞成孙杨方的论点),将形成“孙杨效应”(“Sunyang Playbook”),反兴奋剂检测制度将无法执行。

避免一例案件演变成千万案件如洪水猛兽般爆发,这是制定规则的意义所在。同样也是WADA胜诉的关键所在。

不论当时孙杨有没有暴力抗检,有没有砸碎样本,孙杨与制度对抗的行为,就已经不是砸碎样本本身的问题,而是“砸碎”整个制度的问题。

换句话说,如果此次仲裁孙杨方胜出,那今后会出现众多个事后“孙杨”,以各种理由不提供样本,也会出现很多个事前“孙杨”,利用孙杨的判例,提起对之前案件判定的上诉。

举个栗子,在刑法中也有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度,如果对方只是辱骂你,你就要持刀杀人,那这就是反应过度。在一个法制的时代,一切对不公的回应都是需要在理性的思考下,在整个规则的范围内进行,否则打破了规则,必然会受到惩罚。

孙杨的游泳冠军、世界冠军荣誉不是简单的对他游泳天赋和努力的嘉奖,而是制度的产物。如果没有国际泳坛的制度,他的游泳能力只能在救人的时候才能发挥作用而获得嘉奖。

在人类社会中,能力如果不被制度认同,就只能作为一种“野外生存”的技巧。没有田径联赛,博尔特就只能在跟朋友玩追逐游戏中获得满足感。

所以在国际泳坛这个制度中,孙杨的角色是一个游泳运动员,需要接受兴奋剂检查,哪怕规则和程序不正确,也不能越界。从运动员变成一名法官,自行判断正确与否,并做出不符合规则的事情。

孙杨的越界,就是对自己角色的背叛,对所在游泳制度的反抗,本质上,他可能忘记了,让自己有底气对抗制度的荣誉,正是制度所赋予他的。

所以8年的禁赛,实际上是对孙杨未来“荣誉”的剥夺,是对他背叛角色和反抗制度的惩罚

虽然贵为中国体育一哥,但很多时候孙杨并不会克制和掩饰,他脑子里基本没有规则意识。今天的结局,迟早会来,没有这次,也会有下一次。

源于公开报道的一些事迹,让人大吃一惊。

这名网友评论的很到位:

不要绑架民族主义战车。就算支持你的人多,围观群众叫好,也不能颠倒黑白。如果把国家民族和运动员的荣辱捆绑在一起,那不叫爱国,那叫自取其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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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幼稚的对错思维进行反思

随着体育事业改革开放的蓬勃发展,中国逐渐涌现出一批有能力与国际接轨的优秀运动员。孙杨的遭遇让我们痛惜,为了不会再有下一个“张杨”、“刘杨”,反思和改进才是我们能从既成的事实中获取的最宝贵的财富。

认清制度、角色、荣誉等规则。俗话说有人的地方,就有江湖。江湖就是一种制度,身在江湖中,就要尊重制度、遵守制度。身在制度中,享受制度的红利的同时却反抗制度,最终只能是竹篮打水。

在人际之间或者国际互动中,不要持有的一种简单的对立意识和对错意识。如果始终持有这种偏见的话,人际之间或者国际之间就无法进行合作互动。

每个人、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规则,在人跟人、国家与国家之间互动之后,必然会产生某种制度。这时,问题和矛盾就不再是公说公有理,而是诉诸于制度,诉诸于双方的共识。“共识意识”是对抗“被害思维”的最好方法。

简而言之,有制度遵循制度,没制度寻求共识,在此基础上进行互动。如果制度不公怎么办?可以努力去影响,慢慢的从程序上改变制度,但如果享受了制度的好处,又砸碎制度的话,可能制度就会给以最大的报复,剥夺任何人在制度中继续生存的机会。

谁也不想三十年的努力,那个在泳池中流血流汗的大男孩,那个给我们带来骄傲的世界冠军,最终没有倒在强大的对手面前,而是败在制度的脚下。

但世界就是这样的,制度带给我们骄傲和荣誉珍惜荣誉,就要维护制度。每个人都要做好自己的角色,做运动员就要遵守规则,如果觉得制度不公,可以用另一个身份去改变他。

真正值得尊重的人,并不是那些面对不公直接奋起反抗的人,而是在不破坏所有人对世界共同的想象,共同的认知的情况下,持续的承受制度的压力,并不断为改变制度的不公而付出努力的人。

END